洁净工程设计准则应洁污分流、功能齐全、选材及配制合理。设备选择、装饰材料和施工分别要满足各区域的使用要求。噪声低、洁净、新风量充足,具有先进性、高可靠性、实用性、经济性、配套设施齐全,全部技术指标,包括设备、材料、包装、运输、安装、调试、维修全过程的各项目技术参数必须符合国家建设部、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批准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》GB50333-2002(以下简称《规范》)中所制定的指标,除应执行本规范外,尚应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、规范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标准、规范的要求,包括下列:
《洁净厂房设计规范》(GB50073-2001)
《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》(JGK71-90)
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(GBJ16-87)
《民用建筑设计通则》(GB50352-2005)
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(GB50045-95)
《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》(GB50243-2002)
《医院洁净手术部建设标准》(2002年)
《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》(GBJ19-87)
《采暖与卫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》(GBJ242-83)
《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》(GB50333-2000)
《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》(GB50015-2003)
《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》(GB50052-95)